c.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(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);
d. 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;
e. 产品认证标志的购买及使用(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);
f. 获证后的监督(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)。
6. 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
6.1 产品认证申请
6.1.1 凡具有法人地位、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企业,均可作为“申请人”在网上或以书面向CQC产品处提出认证申请,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。
6.1.2 CQC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合格后,将向申证企业发出“认证收费通知”和“送样通知”。
6.1.3 在确认申证企业已交纳认证费用后, CQC将向检测机构/CB/CE实验室下达测试任务。
6.1.4 申证企业接到“送样通知”后,应及时按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机构/CB/CE实验室。检测机构/CB/CE实验室收到样品并确认无误后,通报CQC并开始按认证时限进行计时。